有些上市公司通过包装和财务造假手段,获得上市融资资格。一旦成功上市,大股东就会在二级市场大量地减持股份,套取巨额资金。
当这些造假行为被查出来后,公司将被强制退市,留下一地鸡毛和大批中小股民在风中凌乱,这种现象屡见不鲜。
有的退市的股票最后只值几分钱了,基本上连渣都不剩了。那么,这些无辜股民的损失怎么办呢?由谁来赔偿呢?
目前还没有非常好的解决方案。大多数情况下,股民通过漫长的索赔之路,最后可能会从上市公司那儿获得一些象征性的赔偿而已。
如果上市公司真能赔出钱来的话,也不至于退市了。如果全由上市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最终的结果基本上也是不了了之。
上市公司退市赔偿资金来源于哪些方面会相对合理呢?
主角——造假责任方。首先要由造假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负有责任的董监高来赔偿。他们是罪魁祸首、始作俑者,对退市负有主要责任,他们从股市上非法套取了巨额资金,应该依法赔偿股民的损失。
配角——中介机构。未能履行严格审查义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它们从上市公司获取了巨额的好处和利益。
中小投资者保护基金。这个基金是由村里监管,当初设立目的就是在一定情况下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
罚金。。。。。。。。。。。。。。。。。
这也是取之于股市用之于股民。
总之,还需要不断完善退市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制度,加强对退市公司相关责任方的追责,并确保中小股民的损失得到应有的赔偿,绝对不能一退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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