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的刘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追着新闻买的股票,竟成了一场“维权马拉松”的起点。2025年6月12日,上海金融法院的一纸判决让她和另一位股民郑先生拿到了合计78.35万元的赔偿款——这是中国资本市场首次因上市公司高管“忽悠式增持”被判赔偿的案例。
“3亿增持”变“空头支票”:一场精心策划的“表演”
2021年6月,金某泰公司董事袁某和子公司总经理罗某宣布,将在半年内自掏腰包增持公司股票,合计不低于3亿元。按当时股价计算,这笔增持能让他们成为公司第四、第五大股东。消息一出,股价应声上涨,刘女士和郑先生果断买入。然而,增持计划两次延期后,最终变成了“零增持”。更讽刺的是,监管部门调查发现,两人为应付交易所问询,竟用“过桥资金”伪造存款证明。
法院判决:虚假承诺就是“股市诈骗”
上海金融法院审理认为,袁某和罗某在承诺增持时并无真实资金准备,延期期间也未积极筹措,反而用虚假证明掩盖真相,主观恶意明显。法院引用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第八十四条,认定其行为构成虚假陈述,需赔偿投资者损失。这一判决不仅填补了法律空白,更向市场宣告:公开承诺不是儿戏,“画饼”要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
78万背后的“蝴蝶效应”:A股生态正在悄悄改变
事赔偿”,上市公司高管的违规成本大幅提高。正如证券时报评论:“这不是78万的胜利,而是法治对资本傲慢的胜利。”
普通股民的“维权教科书”
刘女士和郑先生的经历给所有投资者上了一课:
1. 警惕“明星高管”光环:高管增持不代表股价必涨,需结合公司基本面判断;
2. 保留证据链:从公告发布到交易记录,全程截图存档;
站在A股30年的节点上,这起案例标志着资本市场从“讲故事”向“讲法治”的转型。当78万赔偿款打进账户时,刘女士感慨:“这钱不是天上掉的,是法律给小散撑腰的结果。”或许正如网友所言:“股市有风险,但法治让我们有了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