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600363)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2026年8月4日晚间,公司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伍锐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6007号、证监立案字0252026008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伍锐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股权冻结与立案调查进展

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性意见,股权层面的压力已先行显现。10月15日晚间,联创光电连发两份公告,披露公司因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所持厦门宏发电声19223.6646万股、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47.6667%股权、江西联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16.61%股权被南昌市红谷滩区法院冻结。公司称生产经营正常、主营业务暂未受股权冻结影响,但相关股权存在被司法处置风险,或对未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152万股股份因司法处置完成非交易过户,持股比例由19.25%降至18.91%,股权层面的压力正在持续显现。

联创光电投资者索赔:条件与时效如何界定

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主张赔偿。本案实施日为2025年2月1日,揭露日前一日为2026年8月4日,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诉讼时效方面,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9年8月4日,自揭露日起算三年,逾期将丧失胜诉权。管辖法院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8月4日期间曾买入该股、并在2026年8月4日收盘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经营承压叠加股价下行

经营层面,2026年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3.24亿元,同比下降19.64%;归母净利润1.67亿元,同比下降36.70%;资产负债率41.91%。

行情数据显示,揭露日前一交易日(2026年8月4日)联创光电收盘价为27.38元,揭露日(2026年8月5日)收盘24.64元,当日跌幅10.01%;截至10月16日,最新收盘价10.19元,较揭露日前一日累计下跌62.78%。实施日前一交易日(2025年1月31日)收盘48.08元,至揭露日前一日区间跌幅43.05%。

目前,联创光电投资者索赔案件仍在推进中,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权益。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联创光电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需同时满足两个时点——在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8月4日期间买入该股票,且2026年8月4日收盘时仍持有。具体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问:联创光电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9年8月4日,自揭露日起算三年,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问:联创光电信披违规涉及哪些事项? 答: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伍锐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例结算的方式,具体费用安排需结合案件进展与协议确定。

案件要素一览

证券代码600363;证券简称联创光电;实施日2025年2月1日;揭露日2026年8月5日;索赔条件为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8月4日期间买入该股票,且2026年8月4日收盘时仍持有;诉讼时效截止日2029年8月4日;管辖法院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证券监管处罚持续披露,投资者可关注权威信披渠道了解近期同类立案进展。

1. 本文涉及的实施日、揭露日/更正日、诉讼时效、管辖法院等关键节点,均为作者基于公开信息作出的专业主张,是否成立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2.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3. 本文内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法律意见的最终结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联创光电股价较年初逾78元/股高点累计跌幅达逾86% 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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