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周五晚),瑞贝卡、万方发展、沐邦高科、太原重工、四家上市公司同日宣布涉嫌违规被监管立案,由此引发一轮股价下跌潮。

“假发第一股”瑞贝卡:控股股东刚出让股份就被证监会立案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瑞贝卡,600439)是中国发制品行业中的龙头公司,总部位于河南省许昌市,主要产品包括工艺发条、化纤发、女装假发、教习头、男装头套等系列千余种产品,2003年就在上交所上市,被称为“假发第一股”。

6月25日,瑞贝卡的控股股东(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瑞贝卡控股”)与许昌市昌逹商贸有限公司(简称“许昌昌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瑞贝卡控股将7千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6.18%),以3.096元/股转让给许昌昌逹,转让价总计21672万元,款项分三期(35%、35%、30%)支付,首期付款时间约定的是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如果本次转让完成,瑞贝卡控股的持股比例由28.40%降至22.22%,仍是第一大股东;许昌昌逹升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6.18%。根据股权穿透,许昌昌逹的实控人是许昌国资。

但是,《股权转让协议》签了没多久,上市公司瑞贝卡以及控股股东就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了。目前尚不清楚,证监会立案是否跟这次出让股份有关。

事实上,今年以来,瑞贝卡已经两次因信息披露问题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暴露出公司的诸多问题。警示函发现的这些问题,可能是这次瑞贝卡升级为证监会立案的违规线索。

违规线索一:2024年度净利润亏损1.18亿,瑞贝卡未按规定发业绩预告。

今年6月5日,瑞贝卡公告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5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其中2024年度净利润为亏损11761.92万元。但是瑞贝卡没有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文青、董事会秘书胡丽平、财务总监朱建锐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违规线索二:关联方资金占用未披露、存货跌价计提不充分。

4月29日,瑞贝卡公告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公司未按规定在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和年报、2023年半年报和年报、2024年半年报中披露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及因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产生的资金占用事项;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及时披露;2023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等问题。

以下范围的瑞贝卡投资者,有希望获赔:在2025年7月25日前买入瑞贝卡股票,并在2025年7月25日收盘时持股的受损者。(后续可能辉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ST万方曾因业绩预告变脸,被深交所纪律处分

*ST万方(万方发展,000638)在本次立案调查之前,曾因2024年度的业绩预告变脸,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2025年7月1日,*ST万方公告了深交所《公开谴责处分决定》,违规事实认定如下:

1月24日,万方发展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2000万元至25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300万元至450万元,未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

4月18日,万方发展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营业收入为3.8亿元至4亿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2.2亿元至2.4亿万元,净利润修正为1000万元至15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400万元至600万元。同时,因预计2024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万方发展首次提示年度报告披露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 月28日,万方发展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营业收入为39147.03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22751.39万元,净利润为1065.16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460.13万元,股票简称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ST万方”。

深交所认为,*ST万方未能在2024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的业绩预告,且未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

本次*ST万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的具体原因,也可能与2024年度业绩预告不合规有关,最终以证监会结论为准。

凡在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4月18日之间买入万方发展股票,并在2025年4月19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股的受损者。(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江西光伏跨界玩家*ST沐邦:业绩亏损年报又涉嫌造假被立案

*ST沐邦603398,原以益智玩具业务为主,2022年跨界收购光伏企业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后转型,当前主营业务为单晶硅棒、硅片的生产销售以及益智玩具业务,形成光伏与玩具双主业格局。

但光伏业务未能挽救其业绩,2024年净利润为亏损11.6亿元。2025年一季度,*ST沐邦实现收入6028万元,归母净利润-9949万元。

7月25日晚间,*ST沐邦因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被证监会立案。与此同时,公司还收到了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经查,公司存在四大违规行为,分别是:今年3月1日和4月底两次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反映出此前财务信息不准确;2024年2月至2025年4月间,通过供应商划转资金至关联方,违规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等方式,通过第三方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截至2025年6月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4605.63万元,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3526.25万元,且未按规定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等6项文件存在多处错误。

*ST沐邦存在会计差错问题可能与这次“涉嫌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被立案有关。今年4月底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分别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三季报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同日还发布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更正公告》。

更正之后,沐邦高科2024年度利润总额为负且营收低于3亿元,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受此影响,*ST沐邦股票连续一字跌停。

以下范围的*ST沐邦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4年4月27日到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沐邦股票,且在2025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股者。(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老牌国企违规:太原重工立案公告和大股东增持计划同日发布

太原重工600169,1998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是山西省高端装备制造和风电装备企业,主营业务包含轨道交通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矿山设备、起重设备、轧钢设备等产品及工程项目的总承包。

太原重工的控股股东是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重集团”),目前的持股比例是50.15%,实控人是山西省国资委。

最近三年,太原重工的净利润分别是1.95亿(2024年)、1.87亿(2023年)、2.07亿元(2022年)。但在净利润盈利的背后,是政府补助的持续输出。以2024年为例,1.95 亿元的净利润中政府补助占比超六成。

太原重工另一个特别之处是:在控股股东持股已超50%的情况下,宣布继续增持股份。

7月25日晚间,与被证监会立案公告同日发布的,还有一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太重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拟在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不超过1.6亿元。

在控股股东增持计划下,太原重工股价依然未能止跌。可能是受涉嫌违规被立案调查的利空消息影响,7月28日(周一),股价跌幅为-7.6%。

7月29日太原重工再次发力宣称:控股股东太重集团收到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的《贷款承诺函》,承诺提供最高不超过1.44亿元的专项贷款支持太重集团增持太原重工股份,期限不超过3年。

无论是政府补贴还是大股东贷款增持股份,光靠政府输血恐怕难成一家优秀的上市公司。太原重工在向投资者规范信披以及在市场中独立生存、发展的能力方面,有待加强。

在2025年7月25日前买入太原重工股票,并在2025年7月25日收盘时持股的受损者可索赔。(索赔条件可能会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参与索赔基础资料清单: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3、买卖被立案调查的股票对账单原件(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1.部分天沃科技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2.部分银河生物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部分改判);

3.部分天成控股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4.部分利源精制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5.部分利源精制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部分支持股民上诉请求);

6.部分升达林业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7.部分永安林业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8.部分康尼机电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9.部分国华网安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10.部分同洲电子投资者赔偿款;

11.部分华虹计通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2.部分永安林业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3.部分红棉股份投资者领到股票赔偿(以股抵债);

14.浙江某文化公司的投资者领到调解款;

15.某科创板公司投资者领到调解款。

1. 2025.6.4,投资者诉锦州港案一审开庭(沈阳中院);

2. 2025.6.4,投资者诉数知科技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3. 2025.6.10,投资者诉巴安水务案一审谈话(上海金融法院);

4. 2025.6.18,投资者诉神雾节能案二审开庭(江苏高院);

5. 2025.6.19,投资者诉龙宇股份案一审谈话(上海金融法院);

6. 2025.6.19,投资者诉慧辰股份案一审开庭(上海金融法院);

7. 2025.6.20,投资者诉金正大案一审谈话(青岛中院);

8. 2025.6.27,投资者诉利源精制案一审开庭(辽源中院);

9. 2025.7.7,投资者诉乐视网案二审谈话(北京高院);

10. 2025.7.14,投资者诉慧辰股份案一审谈话(上海金融法院);

11. 2025.7.16,投资者诉国华网安案一审开庭(深圳中院);

12. 2025.7.18,新研股份索赔投资者参加债权人会议;

13. 2025.7.21,投资者诉广电网络案一审开庭(西安中院);

14. 2025.7.24,投资者诉如意集团案一审开庭(济南中院);

15. 2025.7.28,投资者诉利源精制案一审开庭(辽源中院);

16. 2025.8.4,投资者诉蓝盾股份案一审开庭(成渝金融法院);

17. 2025.8.13,投资者诉中创环保案一审开庭(厦门中院);

18. 2025.8.19,投资者诉天际股份案二审谈话(广东高院);

19. 2025.9.3,投资者诉深大通案一审开庭(深圳中院);

20. 2025.9.16,投资者诉三盛教育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21. 2025.9.23,投资者诉数知科技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22. 2025.10.23,投资者诉三盛教育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25年6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投资者诉首航高科案,提交起诉(兰州中院);

2.投资者诉中青宝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3.投资者诉新纶科技相关高管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4.投资者诉日海智能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5.投资者诉任子行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6.操纵证券市场三夫户外股民索赔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7.投资者诉汇金科技案,已提交起诉(珠海中院);

8.投资者诉太安堂案,法院已受理(汕头中院);

9.投资者诉弘高创意案,已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10. 投资者诉国晟科技案,已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11. 投资者诉国联股份案,已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12. 投资者诉东方网力案,法院已受理(成渝金融法院);

13. 投资者诉思美传媒案,法院已受理(杭州中院);

14. 投资者诉兴源环境案,已提交起诉(杭州中院);

15. 投资者诉爱康科技案,已提交起诉(杭州中院);

16. 投资者诉延华智能案,已提交起诉(上海金融法院);

17. 投资者诉上海易连案,法院已受理(上海金融法院);

18. 投资者诉国网英大案,法院已受理(上海金融法院);

19. 投资者诉东旭光电案,已提交起诉(石家庄中院);

20. 投资者诉庞大集团案,已提交起诉(长春中院);

21. 投资者诉百利科技案,法院已受理(长沙中院);

22. 投资者诉千山药机高管及中介案,法院已受理(长沙中院);

23. 投资者诉浔兴股份案,已提交起诉(福州中院);

24. 投资者诉岭南股份案,已提交起诉(福州中院);

25. 投资者诉贵人鸟案,已提交起诉(福州中院);

26. 投资者诉广电网络案,法院已受理(西安中院);

27. 投资者诉南卫股份案,已提交起诉(南京中院);

28. 投资者诉联泰环保案,已提交起诉(汕头中院);

29. 投资者诉同济堂案,法院已受理(乌鲁木齐中院);

30. 投资者诉星光股份案,已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31. 投资者诉联创股份案,已提交起诉(济南中院);

32. 投资者诉凯迪生态等高管案,法院已受理(武汉中院);

33. 投资者诉天喻信息案,已提交起诉(武汉中院);

34. 投资者诉文一科技案,已提交起诉(合肥中院);

35. 投资者诉延安必康一案,强制执行已提交(西安中院);

36. 投资者诉文化长城一案,强制执行已提交(广州中院);

37. 投资者诉升达林业一案,强制执行已提交(成都中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瑞贝卡、万方发展、沐邦高科、太原重工四公司同日被立案,股民索赔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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