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华微电子,600360)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5541 号)。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规定进行自查,公司股票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已完成,这对于投资者索赔来说也是一利好消息。2025年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吉林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 号),依据认定 “华微电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15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在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等临时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2019 年《配股说明书》存在重大遗漏”,上述行为违反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等规定。
2025年8月,上海鹏盛通过股份转让归还占用资金本息15.67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实控人变为吉林省国资委,整改完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华微电子(*ST华微,600360)发布的公告内容,初步判断该案件的索赔条件为:在2016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华微电子(*ST华微,600360)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