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9 日,东方集团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东方集团股票最近 3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2025 年 7 月 4 日、7 月 7 日、7 月 9 日)以内收盘价涨幅累计达到 8.33%,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情形。
公司关注并核实认为,前期公告的事项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或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是交易双方在交易平台自主交易所致,属市场行为。
东方集团称,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值得关注的是,2025 年 3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24 号,以下简称 “《告知书》”)
经%、32.05%、50.44%、13.56%,分别虚增营业成本 38.75 亿元、48.44 亿元、65.3 亿元、8.24 亿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成本的 23.74%、29.57%、45.43%、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 一、对东方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罚款;二、对张宏伟处以 1000 万元罚款;三、对孙明涛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四、对党荣毅给予警告,并处以 350 万元罚款;五、对康文杰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六、对戴胜利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七、对张惠泉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八、对吕廷福、刘艳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0 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用。公司股价受存贷危机影响下跌,股民无端遭受损失,可以向上市公司发起索赔以挽回损失。凡是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4 年 6 月 18 日晚间收盘时仍然持有东方集团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 “(: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东方集团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 593 条,著作权信息 2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