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期查处了多起代持案件,证监会对IPO企业中代持的现象严格核查,尤其是为官员代持,可以说是不可碰的红线,为此,证监会目前对投资基金等股东的常规的核查就非常的细致,以至于企业在准备IPO的过程中,增加了大量的核查的工作量,真可谓查到股东的祖宗十八代,一个都不能漏。股东层层穿透,最终穿透到自然人或者上市公司、集体或者国有企业为止,否则善不罢休。
现在,董秘直通车就来梳理一下关于股东的穿透是怎么穿的?
一、常规核查问题
01、发行人股东中,如果有投资机构的,需要核查投资机构的合伙人的股权结构,直到穿透至最上层自然人股东为止,同时还要调查投资机构近三年的股权变动情况;
02 、发行人股东中,如果有机构投资者的,要核查机构投资者的直接和间接自然人股东五年内的从业经历、现任职单位和职务;
03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自然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
04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自然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申请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
05 、发行人的直接和间接股东是否存在以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形式代他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及负责人、工作人员是否直接或间接持股;
的规定,未经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
二、核查标准及资料提供
01 、核查到上市公司、集体企业、国有企业的:从股东开始核查,核查到股东的股东是上市公司为止,需要提供的资料有股东营业执照及章程、每一层股东的营业执照及章程(到上市公司、集体企业、国有企业的层面为止),及股东自身的声明与承诺。
02 、针对股东为基金公司的,以管理的资管计划出资的:不需要工商登记上的股东的简历和承诺,但需要出资的资管计划的资管合同和投资人名单,名单上的投资人提供简历和声明。
03 、穿透到自然人的,需要提供:
(1)各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2)股东自己的声明承诺;
(3)自然人的核查表和声明承诺。04权益分红的,不改变股本的:提供现有的营业执照和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