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巴士# #002#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巴士在线,股票简称:*ST巴士 代码:002)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案传来捷报。据公开报道显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巴士在线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此前,杭州中院一审判决部分投资者胜诉,部分投资者需扣除系统风险导致的损失。

,本案索赔时效尚未届满,受损投资者仍可起诉索赔。

巴士全资子公司巴士科技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在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对其部分经营业务确认收入,累计虚增2017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43,936,446.57元。巴士科技纳入*ST巴士合并报表范围后,导致*ST巴士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浙江监管局决定:对*ST巴士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15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金额不等的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在处罚决定公布后,有投资者向法院起诉*ST巴士索赔。


*ST巴士投资者二审胜诉 受损投资者仍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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