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6日,*ST和佳发布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23年3月3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及蔡孟珂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晓菁女士、公司子公司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龚素明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7号)。
案件进展:
根据2022年1月22日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因证券索赔案件不再要求以行政处罚为前置程序。一些投资者纷纷提前提起诉讼,将和佳医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最新消息自和佳医疗公告遭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起,陆续收到投资者索赔登记和提交的案件材料,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
2、2021年4月28日至2022年12月7日之间买入300273和佳医疗,且在2022年12月8日(含当日)
(以上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应以法院认定为准)
依据《民法典》、《证券法》以及最高院关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
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清单
委托诉讼的投资者将进一步提供相关诉讼文件。
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目前有:獐子岛、东方网络、天海防务、广州浪奇、亚太药业、中信国安、天娱数科(原天神娱乐)、香溢融通、金花股份、胜利精密、飞乐音响、长园集团、凯乐科技、惠而浦、新纶新材、ST新海、粤传媒、林州重机等上百家上市公司。
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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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索赔常见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