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3 月 24 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8 号)。
经查明,红太阳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红太阳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二、红太阳《还占用资金;
三、红太阳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相关事项。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红太阳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 万元罚款;对杨寿海、赵晓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20万元罚款;其他责任人相应给予警告及罚款;同时拟决定对赵晓华采取终身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杨寿海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目前,红太阳各项预重整工作均有序推进,包括资产审计与评估、债权申报与审查、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等事项。审计、评估机构已根据公司资产情况完成审计与评估工作,并形成初步意见;预重整管理人对预重整期间申报的债权已基本完成初步审查,并通知尚未申报的债权人尽快进行申报;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正在根据相关要求与参与报名的预重整投资人进行磋商,后续将开展遴选工作。截至2023年3月15日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文书。
依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暂定于该股票(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的受损投资者可准备材料申报维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索赔流程】
1、准备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2、递交证据材料
3、办理委托手续
我们收到您的证据材料并审核后,会将相关委托文件、诉讼文书等材
4、后续诉讼事宜由我们处理
您的委托文件是否签收、您的案件是否立案、您的案件何时开庭、判决结果等后续进展,我们会通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