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码:临2021-049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化解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欠款问题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自查,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欠款情形。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宜华集团就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对宜华生活欠款的整改事宜制定了整改方案,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债务清偿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刘壮超、刘文忠回避表决。

  本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宜华集团以临时提案形式提请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服务一信息服务一已退市公司信息(http://www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2021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关于与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整改方案及提请增加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宜华集团提议将《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化解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欠款问题的关联交易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公告编码:临2021-050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宜华生活”)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5日以书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化解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欠款问题的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解决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宜华生活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欠款事宜,控股股东就与宜华生活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对宜华生活欠款的整改事宜制定了整改方案,本次作为清偿欠款资产的价值以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将全力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完成整改,维护公司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公告编码:临2021-049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对公司欠款情况及

  整改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具体情况

经自查,截至2019年12月底,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对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华生活”)欠款余额约17.67亿元。2020年以来,宜华集团通过关联方已经偿还了欠款约6.77亿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宜华集团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对宜华生活欠款余额约10.90亿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专项审核报告的结果为准)。

  二、整改方案

  宜华集团就与宜华生活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对宜华生活欠款的整改事宜制定了整改方案:

宜华集团关联公司将前期为宜华生活向银行贷款业务提供的抵押担保物(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合计担保金额101,348.16万元),以及湘潭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销售回款,作为清偿欠款的标的物。

由宜华生活聘请评估机构对该部分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为作价依据,将下述1-9项资产过户至宜华生活名下,以下述第10项资产的销售回款代宜华生活偿还银行欠款,以此抵销宜华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对宜华生活的欠款。相关各方将通过协议约定形式,同时宜华集团也将出具承诺函,积极协调相关方达成下述1-9项资产的过户事宜,宜华集团确保在资产过户完成前宜华生活享有该部分资产的所有权益。

上述清偿事宜完成后,宜华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对宜华生活欠款清偿完毕。

宜华生活已聘请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部分资产进行评估,根据《中铭评报字[2021]第6031号》资产评估报告,按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的评估结果,本次清偿资产的评估价值总额为109,748.43万元。清偿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其中1-9项清偿资产均已为宜华生活在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化解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欠款问题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宜华集团以临时提案形式提请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整改方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整改方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整改方案能否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公司将全力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完成整改,并及时履行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公告编码:临2021-052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关于与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整改方案及提请增加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宜华集团提议将《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化解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欠款问题的关联交易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宜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0,399,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2%,宜华集团具备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提案内容及程序等符合《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原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该变动后的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21年4月26日上午 9:30。

  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化解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欠款问题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于2021年1月29日、2021年4月1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资

  (三)涉及特别决议、回避表决的议案

  1、涉及特别决议议案:无;

2、涉及回避表决议案:议案2,其中: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1日;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四)登记办法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

(3)融资融券账户的投资者若有意愿参加投票,可向证券公司提出现场投票要求,并提交表决意见,证券公司为投资者办理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表明证券公司授权投资者仅代表其所持股份数量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投资者可持此授权委托书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3)传 真:0754一85100797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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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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