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码:临2021-053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聘请代办机构以及股份托管、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聘请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为代办机构,委托其提供相关股份转让服务。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如下工作:
1、公司与长城国瑞签订协议,委托长城国瑞提供相关股份转让服务;
2、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3、公司将申请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授权经营层办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公告编码:临2021-054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代办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司聘请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为代办机构,委托其提供相关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