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编码:临2021-048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21年4月26日上午 9:30。
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于2021年1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涉及特别决议、回避表决的议案
1、涉及特别决议议案:无;
2、涉及回避表决议案:无。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1日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四)登记办法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融资融券账户的投资者若有意愿参加投票,可向证券公司提出现场投票要求,并提交表决意见,证券公司为投资者办理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表明证券公司授权投资者仅代表其所持股份数量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投资者可持此授权委托书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
(3)传 真:0754一85100797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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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