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国企太原重工600169,2025年10月31日晚间,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计七年的财务指标涉嫌虚假记载。
以上涉嫌违规事项,已经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其他风险警示。自2025年11月4日起太原重工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变成“ST太重”。
太原重工的财务造假事项,与2012年承接的一个拉弹泡300MW风电工程项目有关,项目位于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太原重工向拉弹泡项目销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总承包拉弹泡项目风电场工程,并提供项目建设资金。太原重工通过提前确认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收入、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收入和成本,多计拉弹泡项目自采塔筒收入、少计和跨期结转自采塔筒成本,虚增除自采塔筒外其他风电场工程业务收入、成本,少计融资租赁财务费用的方式,导致2014年至2018
因违规时段跨越新旧《证券法》,山西证监局分别适用2005年、2019年的《证券法》,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其中,太原重工拟被处以罚款800万元,知悉财务造假仍签字保真的四名高管除了罚款,还被采取一定期限的市场禁入措施。
第一,太原重工涉嫌定期报告虚假记载,性质是财务造假,其中有两年把亏损做成盈利。
2014—2018年,太原重工这五年都存在虚增利润的情况,其中2014 年多计利润1.55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的763.89%;2015年多计利润约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的34.83%;2017年多计利润165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的27.37%;2018年多计利润1.21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的.76%。
可见,造假情况最严重的是2014、2018年这两年,造假来的利润占比均超过100%。通过虚增,太原重工把明明是亏损的业绩虚增为盈利。因此会计差错更正之后,2014、2018年太原重工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由盈转亏。
第二,太原重工作为国企,财务造假目的可能是高管要完成考核指标。
公开信息显示,太原重工1998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是山西省高端装备制造和风电装备企业,主营业务包含轨道交通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矿山设备、起重设备、轧钢设备等产品及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太原重工的控股股东是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重集团”),目前的持股比例是50.25%,实控人是山西省国资委。
作为一家老牌国企,太原重工为何要进行财务造假呢?《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时任董事和总经理的范卫民,为完成考核指标,组织协调提前确认收入,还在2014年至2018年年报上签字保证,是这五年财务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再拓展一下,2025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新增了“违法薪酬退回”这一条。《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公司请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退回与其业绩不相匹配的超出合理标准而获得的薪酬或者股权、期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应予支持。”
据此,如果该司法解释生效,像太原重工这种情况,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对违法薪酬可能就要承担返还义务。
第三,财务造假会导致太原重工退市吗?
结合太原重工的公告以及《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太原重工发布的是“实施其他警示风险”,而不是退市风险警示。再对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标准,太原重工连续财务造假虽然超过三年,
第四,关于投资者民事赔偿。
在2015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25日之间买入太原重工股票600169,并且在2025年7月25日收盘时持股的受损者可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投资者参与索赔基础资料清单: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3、买卖太原重工的股票对账单原件(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1.部分深大通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2.部分世纪星源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3.部分劲嘉股份投资者索赔案收到民事调解书;
4.中某股份投资者收到民事调解书;
5.部分华鼎股份投资者领到调解款;
6.部分中毅达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书;
7.部分聚龙股份投资者领到赔付款;
8.部分劲嘉股份投资者领到和解款;
9.部分长某科技投资者收到和解款;
10.某某通投资者收到和解款;
11.航天通信投资者收到赔偿款。
2025年10月以来庭审安排
1.2025.10.16,投资者诉暴风集团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2. 2025.10.23,投资者诉三盛教育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3.2025.10.23,代表金刚光伏索赔投资案参加债权人会议;
4.2025.10.23,投资者诉东方网力案一审开庭(成渝金融法院);
5.2025.10.29,投资者诉生物谷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6.2025.10.30,凯迪生态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案一审开庭(武汉中院);
7.2025.11.5,投资者诉利源精制证券虚假陈述案一审开庭(吉林高院);
8.2025.11.17,代表华仪电气索赔投资案参加债权人会议;
9.2025.11.19,投资者诉生物谷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10.2025.11.19,投资者诉思美传媒案一审开庭(杭州中院);
11.2025.11.24,投资者诉北京文化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12.2025.12.18,投资者诉三盛教育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1. 投资者诉东方通案,已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2.投资者诉金力泰案,法院已受理(上海金融法院);
3.投资者诉康得新案,参加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苏州中院);
4.投资者诉和佳医疗案,法院已受理(珠海中院);
5.投资者诉思创医惠案,已提交起诉(温州中院);
6.投资者诉高鸿股份案,已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7.投资者诉卓朗科技案,已提交起诉(天津一中院);
8.投资者诉香雪制药案,已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9.投资者诉普利制药案,已提交起诉(海口中院);
10.投资者诉广东明珠案,法院已受理(广州中院);
11.投资者诉银河生物案,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南宁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