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依据:
上市公司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存在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不仅要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如果还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还应赔偿投资者因虚假陈述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索赔背景:
保千里,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600074。2017年8月因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被行政处罚、2017年12月14日保千里公告,再次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现已有相关胜诉的案例,已经多宗投资者索赔案件正在深圳中院审理。现广大股民如符合以下条件,可委托尚律证券纠纷团队进行索赔。
索赔条件:
1、2014年10月30日至2016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保千里(600074)且在2016年12月29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以提出索赔。
2、在2017年12月14日之前买入保千里股票,并且在2017年12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具体是否符合索赔对象要等调查结果出来,根据行政处罚内容核定)
联系我们:
尚律证券纠纷团队
)、158 8968 3551
欢迎股民积极进行维权,及时关注最新消息与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