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日,红相股份(300427)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经查明,红相股份及相关资金公告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2024年4月28日,红相股份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公告。公告称,实际控制人杨成自愿承担公司因信息披露虚假记载可能产生的民事赔偿额。杨成承诺将承担8000万元的赔偿金额,并质押2000万股股份作为履约保障。此外,杨成还将配合上市公司履行未来可能的民事赔偿责任,以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红相股份受损股民留意了 实控人自愿承担8000万赔偿额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