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92024075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立案。

索赔条件初步判断为:上市后到2024-12-19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12-20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

索赔材料:

一、买卖ST九有(600462)的对账单原件

(1)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2)对账单从第一次笔买入ST九有(600462)开始打到打印日当天,所有该股票的交易记录,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显示剩余持股总数。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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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有涉嫌违披被立案,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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