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士(鹏博士)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2024329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鹏博士、鹏博士)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0号)。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1关联交易2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3ST鹏博士2012—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我会拟决定:对鹏博士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ST鹏博士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20134122023717日期间买入ST鹏博士股票,且在20237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6122616292号创意产业园B18


ST鹏博士(鹏博士)股票索赔: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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