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8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盛屯矿业)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外,公司表示,2024年4月19日,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已积极整改,并于2024年4月23日对相关差错进行了更正。
目前,尚不清楚涉嫌何具体违法行为,有待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调查结论。
2024年4月22日,盛屯矿业披露收到厦门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监管局指出,因会计处理不准确,盛屯矿业2021年多确认收入35,936.75万元,2022年多确认收入8,414.90万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起诉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