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1日,澄星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为中小投资者诉讼计提预计负债59,351,793.99元。

澄星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2022年9月14日晚,澄星股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查明,澄星股份违法事实为: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关联交易未信息披露。二、未按规定披露相关诉讼、仲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关于索赔条件

上海格联律


澄星股份(600078)投资者索赔,索赔时效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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