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4月3日,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中显示:

1、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分别于 2021年和2022年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第三项和第 9.8.1条第一项、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年4月27日,公 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2023年11月27日,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3951号)和《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2108号)。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事项还需经上交所审核,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

而在此之前,2021年5月13日,广东榕泰因信披违规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1、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相关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3、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相关情况。

2023年4月19日,广东榕泰再次因信披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第一次证监会正式处罚落地后,广东榕泰就遭到了大量投资者索赔。根据《2022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已有329名投资者索赔约2524.37万元,部分投资者和公司达成和解。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榕泰索赔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2、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间买入600589广东榕泰,且在2022年5月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准。

ST榕泰违规依据:

2021年5月13日,广东榕泰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

2023年4月19日,广东榕泰再次因信披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ST榕泰索赔条件,发布股票交易警示事项进展公告,索赔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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