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涉嫌违规情况
2022年11月14日,金洲慈航发布《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经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金洲慈航、丰汇租赁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二、金洲慈航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股份东海证券也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3年2月7日东海证券发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92023015号)。因公司在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开展独立财务顾问业务涉嫌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因此,投资者还可以要求东海证券证券对金洲慈航违规导致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关于索赔条件
在2015年6月1日到2021年9月18日之间买入金洲慈航股票,并在2021年9月1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