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凯伦股份(300715)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此前对公司的处罚落地。凯伦股份投资者维权征集已开始,报名方式见文章末尾。

两天前的12月25日,凯伦股份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等情况,凯伦股份和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控股”)以及相关当事人拟被处罚。违规行为详情可见此前报道《未披露资金占用等事项,凯伦股份等拟合计被罚640万元,维权征集开始》

时隔仅两天,上述对凯伦股份的处罚迅速落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凯伦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170万元罚款;对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处以17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钱林弟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罚款;对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季歆宇,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张勇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用户在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9月22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9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维权索赔】时隔仅两天 凯伦股份行政处罚“火速”落地 投资者维权征集已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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