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法主要类型及典型案例
类型一:财务造假
总体情况
2023年度共有93个案例涉及财务造假,在全部信息披露违法处罚案件中占比高达49.5%。行政处罚涉及ZJCC、ZDYS、YJGF、QXGF、HDXC、HZSZ、MSST、SCYH等诸多上市公司。与往年情况相比,财务造假案件整体呈大幅上升趋势。财务造假案件的案发领域延伸、造假动机复杂、造假手段隐蔽、财务造假与其他违法行为相互交织等特点愈发明显。
典型案例:ZJCC案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0号)
虚假记载。ZJCC的前述行为构成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中国证监会分别适用新旧《证券法》,对ZJCC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目前,ZJCC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与本案相关的民事赔偿和刑事追责也在过程中。
类型二:关联交易违规
总体情况
2023年度共有41个案例涉及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在全部信息披露违法处罚案件中占比21.8%。行政处罚涉及GDRT、JZNY、HBZY、JTLT、SSGF、ZCSJ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之所以被重点监管,是因为关联交易是利益输送的重要手段。除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非经营性关联交易之外,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被允许的也是有必要的,但应注意信息披露合规。
典型案例:JZ集团、JZ能源、HB制药案
(河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号、6号和10号)
JZ集团是JZ能源、HB制药及JZ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JZ能源、HB制药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构成关联交易。2020年6月至2022年4月,JZ集团通过多种形式组织JZ能源、HB制药增加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并指使JZ能源、HB制药不按规定披露与存款相关的关联交易信息,导致JZ能源、HB制药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情况。JZ能源方面,截至2021年4月28日,JZ能源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13.46亿元。期间,JZ能源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最高达到123.48亿元,较已披露的最高限额增加73.48亿元,增加额占2019计净资产的31.69%。河北证监局依据新法分别对JZ集团、JZ能源、HB制药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