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1 日,ST 宁科发布关于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2024 年 6 月 29 日、2024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延期暨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01、临 2024-),招募及遴选期间,共有 2 家产业投资人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确定意向投资人联合体为醇投久银华楚联合体,其中湖南醇投为重整产业投资人。

湖南醇投、湖南新合新与公司、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经公司产业投资人湖南醇投与意向财务投资人磋商,指定以下主体为财务投资人:凯烁(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和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辰(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甲骨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宇纳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沐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紫琅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丰衍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楚民投五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华楚国科八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润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捷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投资人与公司、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财务投资人)。

ST 宁科称,本次《预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及《预重整投资协议》(财务投资人)的签署是公司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有利于推动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宁科生物进入重整程序后,清算组及公司将根据协议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与重整投资人、债权人、出资人等各方的沟通情况,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出资人会议、债权人会议表决。

根据《预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之安排,待公司重整完成后,重整产业投资人将取得宁科生物的实际控制权。《预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的具体实施情况最终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及虞建明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宁证监处罚字 [ 2025 ] 2 号)。

经查明,ST 宁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宁夏监管局决定:对 ST 宁科给予警告,并处以 550 万元的罚款;对虞建明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的罚款;对黄海粟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的罚款;对陈瑞给予警告,并处以 90 万元的罚款;对董春香给予警告,并处以 75 万元的罚款;对郑杰、韩昆山、范昌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的罚款。对吴江明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的罚款;对张宝林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的罚款。

,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 2022 年 11 月 20 日到 2023 年 4 月 5 日之间买入,并在 2023 年 4 月 5 日收盘时仍然持有宁科生物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 雷助吧 “(: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ST 宁科参与招投标项目 208 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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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宁科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此前因信披违法被罚正面临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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