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月22日消息,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梦洁股份)公告,公司及其第一大股东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金森新能源)以及签署金森新能源部分股份《代持股协议书》的受托方李国富和委托方刘必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2024年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金森新能源、李国富、刘必安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已由湖南监管局调查完毕,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湖南监管局拟决定对李国富给予警告,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刘彦茗给予警告,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刘必安给予警告,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金森新能源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梦洁股份: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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