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享融223号已违约
早前便有消息称中融信托踩雷华夏幸福,其涉及华夏幸福的四个产品都处于违约的状态。其中中融-享融223号按照《永续债权投资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投资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永续债权,资金将用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产业新城PPP项目建设。
此前,中融信托在排查涉及华夏幸福四个项目应收账款质押物时就发现“享融223号”项目也存在有应收账款未按照承诺回到监管账户的问题。应收账款质押作为风控措施时,一般存在实际控制力较弱的问题。目前,中融信托已就“享融223号”项目应收账款质权纠纷,起诉长三角嘉善科技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及嘉善县人民政府。
02.投资人已开始诉讼维权
根据北京金融法院最近公开的裁定书显示,已有多位享融223号的信托项目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从文书中得知,享融223号自2021年年底就已经出现到期难以兑付问题,但该项目主要以“展期”方式解决,所以信托计划并未终止。
信托项目投资者主要诉求为:判令解除信托合同、返还信托本金并支付信托利益。
主要理由有:
1、产品发行环节,未发现融资方、担保人、应收账款债权回购人明显的的履约能力瑕疵;
2、在销售环节,未对永续债高风险进行释明,未能尽到适当性义务;
3、产品存续期间,未对资金流向进行监督,信托资金没有用到约定项目上;
4、产品逾期之后,信息披露有瑕疵,致使投资人损失不断扩大。
03.结语
信托项目投资者的诉求为解除信托合同而非受托人赔偿投资损失的一大原因应该是该信托计划并未终止。因为法院一般认为信托终止是信托清算的前提,信托清算是投资人人主张信托利益的前提,未经清算的信托财产不具备兑付条件,所以,投资人在信托未终止时就直接提起诉讼,主张信托利益分配或者赔偿投资损失的,很大概率会因为不具备清算条件而落空。
而请求解除信托合同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则取决于相关合同的条款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解除合同的请求是否满足法定的或者约定的解除条件等具体情况。
目前,该类案件因被认定为在现阶段属于具有一定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金融民商事案件,为有助于统一法律适用,发挥指引功能,已由北京金融法院裁定由其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