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股民索赔条件在2013年10月28日至2016年10月20日之间买入粤传媒(002)股票,并且在2016年10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案件回顾:2021年4月30日,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粤传媒,证券代码:002)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9号)。证监会决定:责令粤传媒改正,给予粤传媒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此前,在2016年10月19日,粤传媒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粤传媒具体信披违规违法行为已初步查明。

经查明,粤传媒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粤传媒在收购香榭丽的过程中,香榭丽财务造假行为导致本公司2013年和2014年披露的《收购报告书》 等文件以及本公司2014年年报、2015年半年报等存在虚假陈述。

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股民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赔减损。赔偿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粤传媒(002)索赔:公司公告称预计赔偿投资者损失555.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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