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股份(维权)”或“公司”)发布第一季度报告和去年年报,公司业绩逐渐恢复,而5月13日,公司发布投资者诉讼进展,公司面临大批股民索赔起诉。
一、公司已经赔付投资者1274万元,投资者索赔金额几乎100%获赔
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花投资通过非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签订《借款协议》《财务顾问合同书》、其他关联方西安桑硕和西安鸿辉通过与金花股份及其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方式,累计从上市公司拆借资金
5月13日,金花股份发布《关于涉及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公司涉及245名自然人投资者诉讼案件进展。维权团队提醒,金花股份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有以下几种情形:(1)有12起案件原告在一审过程中自行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2)有157起案件原告在一审过程中与公司达成和解,公司向该等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共计6,436,282.99元;(3)有76起案件经一审判决后,金花股份公司提起上诉。在上诉期间有25名原告与公司达成和解,公司向该等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共计1,949,043.53元。其余51起案件,公司已收到50份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该50起案件涉及赔偿金额为4,357,194.11元。公司已就该50起案件提出再审申请。另外尚有1起案件未收到终审判决。
维权团队提醒,目前金花股份已向投资者支付1274.25万元,跟245名投资者起诉金额12,844,337.02元相比,可以说投资者主张索赔金额,几乎是100%支持。
二、公司第一季度业绩上涨,有利于投资者诉讼索赔
金花股份4月份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403.6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08%;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816.0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8.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585.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8.31%,主要为报告期内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较高收益理财产品所致。
同日发布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19,199,841.1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61%,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80,142.3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92%。
可以说,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有所恢复上涨,且公司具有较好的赔付意向,有利于投资者索赔。维权团队提醒,符合条件的股民尽快参与索赔,本案诉讼时效还有一年有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