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致损维权征集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投资者索赔征集

引言: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然股市除系统风险外,还存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给股民带来的人为风险,虚假陈述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四种类型,当股民因此遭遇损失该如何维权?!一旦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后,那么,在上市公司作出虚假陈述后,直至被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处罚的这段期间,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民们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维权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以虚假陈述为由对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或财政部、其他行政机关以及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的,或虚假陈述行为人未受行政处罚,但已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的,

发起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对其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团队情况:

三、成功案例特点:

数量多:本团队已有多起成功案例。同时,与上市公司也多次达成了庭外和解,帮助投资人更快速地拿到赔偿款。

比例高:由本团队代理的匹凸匹(600696)索赔案例,2017年下半年起诉,标的金额近400万元,最后以300余万元达成庭外和解。

回款快:现以上赔偿款已全部入账。

1、风险代理:零成本,收款后付费。也即在为您拿到索赔款前不收取任何费用,把您的诉讼成本降到最低。风险代理费用比例可面议。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事前收费,费用比例低于第一种收费方式。根据上海律协规定,按诉请金额的对应比例基础上,享有最优惠

五、受损投资者需准备的前期资料包括:

1、投资者账户及开户证明;

2、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的投资者买卖股票对账单(从虚假陈述日后首次买入股票打印至今);

其他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投资者索赔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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