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8 日电 28 日晚间,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 紫天科技 ” ) 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福建证监局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来源:紫天科技公告
具体来看,《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紫天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安常投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福建证监局调查完毕,福建证监局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安常投资持有 3350 万股 ” 紫天科技 “,占公司总股本 20.67%,是紫天科技的控股股东。2023 年 3 月 31 日,安常投资持有的 3350 万股 ” 紫天科技 ” 全部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 其中 3310 万股为首轮冻结 ) 。2023 年 4 月 3 日,紫天科技和安常投资知悉前述安常投资所持 3310 万股 ” 紫天科技 ” ( 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2% ) 被冻结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紫天科技应当及时披露安常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冻结情况,但公司迟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才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对上述事项进行公开披需。根据相关规定,安常投资作为控股股东知悉其持有的 3310 万股 ” 紫天科技 ” 被冻结情况后,应当及时将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紫天科技,但安常投资迟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才首次向公司发送《告知函》告知前述股份冻结事项,导致紫天科技未及时披露前述股份冻结情况。
福建证监局认为,紫天科技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二项,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八项的规定,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行为;安常投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三款规定,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行为。
姚小欣作为紫天科技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知悉安常投资所持紫天科技股份冻结情况,未及时组织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责,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紫天科技前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姚小欣作为安常投资时任实际负责人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事项 ( 含信息披露事项 ) ,知悉安常投资所持紫天科技股份冻结情况,未及时组织安常投资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是安常投资前述事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郭敏作为紫天科技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知悉安常投资所持紫天科技股份冻结情况,未及时组织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责,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紫天科技前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据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拟决定:对紫天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对安常投资给予警告,并处以 75 万元罚款;对姚小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紫天科技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20 万元,作为控股股东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30 万元;对郭敏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
紫天科技对此表示,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情形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强制退市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紫天科技表示,公司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紫天科技主营业务为现代广告服务业务,具体包括互联网广告和楼宇媒体广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郑岚、姚海燕,两人均退休,其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业绩方面,2023 年前三季度,紫天科技实现营收 22.9 亿元,同比增 128.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6 亿元,同比增 122.70%。
二级市场方面,紫天科技 12 月 28 日收跌 2.42% 报 39.89 元 / 股,近 5 个交易日累跌 15.15%,现总市值 65 亿元。 ( )
作者:万可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