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日,庞大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2018年7月5日,庞大集团因信披违规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庞大集团的违法事实包括: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状况;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以及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

2019年9月6日,庞大集团发布公告,称法院已裁定批准其重整申请;而公司股票也于9月9日挂上了*ST,被实施退市警告。根据今年8月30日庞大集团的公告,其共有25笔债务逾期,涉及金额近27亿元。面对巨额债务和持续下滑的营收,庞大集团此次重整或将是其宣告破产前最后的机会。

庞大集团曾是国内汽车销售行业的龙头企业,改制自8年成立的滦县物资局机电设备公司,庞大集团在2011上市前后曾以惊人的速度扩张。不同于其他经销商以租赁土地扩张的方式,庞大集团倾向于买地自建店面,而这样的模式令公司常需要负担沉重的额外工程款项。自2011年上市后,庞大集团的年负债率连续七年超过行业均值。

在庞大集团被下达处罚决定之后,机构投资者几乎尽数撤离,然而根据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披露,公司股东户数竟然维持在惊人的37万。回报这些股东“不离不弃”的,唯有庞大集团从2015年的600亿缩水到现在80余亿的市值,和9月9日*ST庞大甫复盘便一字跌停,仅有1.24元的报收价。在庞大集团的经营不善和违规披露下,广大股民们已经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庞大集团的投资者们唯一的安慰是,所遭受的损失尚有挽回的生机。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投资者可以向庞大集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庞大集团承担民事赔偿。时至今日,三年的诉讼时效到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众多投资者已经提起诉讼。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庞大集团重整失败宣告破产,索赔难度将会大大提升。因此,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当下应积极对待索赔事宜,趁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庞大集团(601258)索赔条件:在2015年3月4日至2017年5月3日前买入庞大集团股票,并于2017年5月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股民维权」庞大集团(601258)投资者索赔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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