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指当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是因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或者是公司外部的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而公司怠于行使权利,股东从而作为原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一般情况公司列为第三人,诉讼获得的利益归于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代表诉讼需履行相应的前置程序。比如当是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时,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不设监事会时的监事)法向院提起诉讼;如果是监事侵害公司利益时,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不设董事会时的执行董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公司外的第三人侵害公司利益时,需要履行前述程序。
为了促进股东行使股东代表诉讼,可以在公司章程设计类似条款,如果股东代表
一般情况下,都是由中小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所以在公司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