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庚星股份公开信息显示,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庚星股份股东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梁衍锋、石春兰、夏建丰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2018年燃料油贸易的会计核算存在错误2018年,庚星股份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供应商江苏钦洋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的燃料油贸易,未按规定以净额法确认相关营业收入,虚增庚星股份2018年营业收入147,706.07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77.05%,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年12月29日偿还完毕。2023年4月29日,庚星股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清偿完毕的提示性公告》,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了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庚星股份、中庚置业、梁衍锋、石春兰、夏建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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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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