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四川路桥(600039.SH)发布公告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良春,以及副总经理张建明,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9月4日受利空消息影响,四川路桥开盘快速跌停,市值蒸发77亿元。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9月4日晚上,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熊国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9月5日股票再次大跌,盘中上涨后收跌3.88%,资金疯狂出逃。

接连三位重量级高管被查,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股价下跌受到影响的股民能得到赔偿吗?又会对上市公司产生什么影响?

一、事件起源

8月21日凌晨,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因为强降雨暴发山洪,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民工驻地板房被冲毁,造成人员遇难和失联。

根据新华社报道,灾害发生前,根据天气预报和暴雨预警,防汛应急等相关部门对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进行多次预警和调度,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值班人员等都确认收到预警反馈,但并未按照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转移进行避险,造成人员遇难和失联。可以说这是天灾,更是人祸。

更可怕的是,随着搜救和核实工作的不断深入,发现施工企业上报失联人数存在疑问。经过调查取证后发现,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及劳务公司刘某等5人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8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等5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JN1标段项目正是由四川路桥承建。

随后就是在9月3日,四川路桥公告称,陈良春、张建明因为在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中,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再然后就是9月5日凌晨,四川路桥公告称,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熊国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相应职责将由其他管理层代行。

从四川路桥公开信息可以得知,三位高管分别是上市公司的1号、2号和6号高管,在整个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来说,位置也是相当关键,尤其是董事长和总经理都已经被采取措施,可见事件的严重性。

二、股价大跌,股民能申请赔偿吗?

首先,根据《证券法》第85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标准,是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现实中,凡是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当予以披露。

另外,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以上1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属于重大安全事故。本次“8.21”山洪灾害如果达到上述安全事故等级,则上市公司应当披露,上市公司应当披露而不披露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投资者的损失。

查询上市公司官网公告列表,在事故发生的8月21日直到9月3日公告之前,上市公司一直都没有“8.21”事故的相关公告,可以说上市公司没有履行及时披露重大消息的义务,初步来说应当对股民受到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本次事件是否属于重大事故,我们还要等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定调以后,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公司的信披是否合格,以及后续公司是否会承担赔偿责任,进行评定。如果确实存在责任,股民再根据事件定级申请相应的赔偿。

三、公司经营会受到影响吗?

对于公司的经营的影响,可以从控股权,公司基本面和公司收入方面来综合分析,

首先,四川路桥是四川国资委绝对控股的上市公司,是四川省交通系统首家A股上市企业。

截止9月5日收盘,公司总市值669.4亿,流通市值509.9亿。三位高管总共持股.8万股,以今天收盘价7.68元来计算,持股市值1200万元,和每日成交额相比非常少,更谈不上对总市值有什么影响。

因此,不会因为本次事件让公司股权发生重大变化,四川国资委作为控股股东,也能及时调整上市公司管理层,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稳定。

其次,从14年至22年的净利润都保持了正收益,尤其从19年开始,公司净利润增长迅速,从18年的11.72亿增长到19年的17.02亿,涨幅高达45.22%。20年到22年三年净利润分别是30.10亿、67.02亿和112.1亿,保持了高速增长。已经发布的23年中报,半年净利润也达到了56.52亿,同比增长23.07%,也是可圈可点。

第三,在刚刚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23年上半年,

因此从整体经营方面来看,本次事故虽然严重,但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会太大。目前股价方面的波动,主要还是看到相关利空消息,股民情绪受到影响后的不理性行为。从投资来说,更应该从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性来做分析。

但是,本次事件也暴露了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根据海因里希事故法则,每次重大事故背后,通常有29个小事故和300个隐患或小违章,这就是安全工程中重要的300:29:1法则。本可以避免的自然灾害,却因为人为因素影响导致这么重大的伤亡,也反应出公司在项目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非常不到位。

尤其是相关管理人员事后瞒报,严重影响了失联人员的后续搜救工作,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安全管理问题,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严厉的法律制裁,整个行业都应该吸取的教训,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

最后也希望公司能够真正以人为本,真正落实好安全管理工作,不再发生这样的悲剧。


800亿龙头跌停,董事长被查!前一天两高管刚被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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