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诉讼的公告之一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

本院受理的(2023)闽02民初441号原告郭阿尾等与被告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院发出权利登记公告,经权利登记资格审查以后,有705名符合权利登记范围的投资者申请加入代表人诉讼,以上投资者在登记期间向本院登记的权利人对拟任代表人人选均没有提出异议,本院认定2名拟任代表人作为代表人。具体名单如下:

联系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 许莹、余慧

5309357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9日

供稿:金融司法协同中心

辑:张芯雅

校对:许莹

责编:王惠传

审核:安海涛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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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诉讼的公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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