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民索赔征集(ST中捷)

状态:正式起诉阶段

诉讼时效:2024年2月5日

一、索赔条件

至2018年6月5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6月6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二、索赔背景

2021年2月4日,ST中捷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认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按规定披露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事项;2、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3、未按规定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标的资产破产事项。公司的上述行为已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ST中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多名责任人员给予了警告与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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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索赔征集(ST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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