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 海泰发展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6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津证监处罚告知〔2026〕8号)。

经查明,海泰发展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持续时长与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据《证券法》规定,天津证监局拟决定:对海泰发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此外,公司多位高管被罚。

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2年4月30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2月28日收盘时海泰发展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因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收到天津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天眼查信息显示,海泰发展有天眼风险信息749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海泰发展被预处罚股民可索赔,公司股票将变更为ST海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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