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证通,代码:002197)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宣布,经自查,其已不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故正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申请撤销此类风险警示需满足核心条件。证通电子本次申请主要基于两点:

其一,处罚决定期满。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至2025年11月28日,已满规则所要求的“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满十二个月”的关键时限。

其二,前期差错已更正。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及的会计差错,公司已在2023年完成了追溯重述及整改,并对相关年度报告进行了更正。

此次风险警示源于公司历史信息披露违规,根据深圳证监局查明的事实,2017年至2019年期间,证通电子控股子公司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虚构无商业实质的采购和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导致证通电子2017年及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7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78%,2019年虚增利润占比12.52%,且该虚假财务数据被用于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

深圳证监局认定,证通电子存在对子公司管控不力、相关责任人未勤勉尽责等问题,依法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公司公告,截至2025年11月,公司已收到法院受理的相关投资者索赔案件共计754件,涉案金额约6925.34万元。目前部分案件已收到法院委托出具的《证券投资损失核定报告》,们索赔。

此外,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同时触及了“年报财务数据虚假记载”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两项规定。公司表示,其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风险警示情形目前已消除。

需要明确的是,公司董事会请尚存在不确定性。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ST证通申请“摘帽”,股民索赔进入核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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