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的信披违规问题由来已久。2023年6月1日,公司收到宁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认定其存在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增资计划进展情况、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等违规行为。

2025年4月3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收到宁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宁科通过控股子公司虚增2022年营业收入765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25%、46.59%。此外,公司还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等多项违法事实。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宁夏证监局对*ST宁科及实控人虞建明等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这一处罚成为投资者索赔的法律依据。

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是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宁科股票,并在2024年10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需要提示的是,第一个索赔区间诉讼时效将在2026年4月到期,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抓紧时间。一旦错过诉讼时效,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


*ST宁科部分投资者已获实质性赔付 两类索赔时段已明确 首段诉讼时效进入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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