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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8 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持股 5% 以上的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金圆股份近日接到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潘颖函告,获悉潘颖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潘颖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合计 24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 3.6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 0.31%,质押开始日期是 2025 年 5 月 26 日,解除质押日期是 2025 年 11 月 26 日,质权人是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潘颖持股数量 6613.76 万股,持股比例 8.5%,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 223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3.7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87%。

值得关注的是,2025 年 1 月 10 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的公告》。

金圆股份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 号)(以下简称 ” 决定书 “)。

经查明,金圆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金圆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 2023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 月 3 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吉林监管局决定:一、对金圆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二、对赵辉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 100 万元罚款,对其作为责任人处以 50 万元罚款;三、对方光泉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

对买入,并在 2024 年 11 月 29 日收盘时继续持有金圆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 ” “(: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金圆股份知识产权方面有专利信息 8 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 6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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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股东潘颖240万股份解除质押,此前已被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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