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7 日,八一钢铁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八一钢铁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62025003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 2025 年 11 月 8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5 年 11 月 8 日收盘时持有八一钢铁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 ” “(: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近日,公司收到八钢公司出具的《关于延期履行避免同以下简称 ” 巴州钢铁 “)(曾用名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100% 股权、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伊犁钢铁 “)77.125% 股权,巴州钢铁和伊犁钢铁与八一钢铁在螺纹钢、线材等普碳钢主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上形成业务重合,构成潜在同业竞争。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承诺延期履行原因是,自作出《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以来,八钢公司积极履行承诺,通过业务调整、协同管理、资产整合等手段,积极解决八一钢铁与天山钢铁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通过前述相关措施,八一钢铁在业务战略、产品结构、区域定位等方面构建了清晰的发展规划,已经成为八钢公司在西北区域最核心的钢铁生产基地。
八钢公司积极推动上市公司与相关资产的重组进程,2022 年聘请中介机构,以整合注入八一钢铁为目标,对伊犁钢铁、巴州钢铁进行了详细的尽职调查,就影响八一钢铁收购伊犁钢铁、巴州钢铁的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计划。因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少许合规瑕疵;且目前国内钢铁行业仍处于 ” 减量调结构 ” 阶段,2024 年伊犁钢铁、巴州钢铁尚未实现盈利,基于审慎原则与合规要求,相关资产目前暂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尚需时日。
除以下内容外,拟变更后的承诺函将与现有承诺函保持一致:八钢公司拟变更签署同业竞争承诺,承诺有效期自原有承诺函基础上延长 5 年,变更后承诺内容如下:” 针对本次收购完成后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情况,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本公司将自天山钢铁整合收购工作完成后的当年起 10 年内,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上市公司认可且符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
八一钢铁称,八钢公司本次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系基于其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工作进展所作出的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天眼查资料显示,八一钢铁是一家以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主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