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股民诉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易事特,代码:300376)证券虚假陈述案持续推进,公告显示:ST易事特收到广州中院《民事裁定书》,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10名自然人投资者起诉,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34,991元。广州中院认为,本案符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的情形。
民仍可索赔。
案情回溯,2024年12月31日,ST易事特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证监会查明:ST易事特通过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ST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ST易事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金额不等罚款。
据公开消息,此前,广州中院判决部分ST易事特股民索赔一审胜诉。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01200210145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