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股民索赔平台股票索赔消息,2025年10月31日晚间,太原重工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7 月26 日披露了《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近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晋证监处罚字〔2025〕3号)。
根据山西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太原重工涉及的主要违规为:2012 年,太原重工与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 300MW 风电工程项目,约定太原重工向拉弹泡项目销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总承包拉弹泡项目风电场工程,并提供项目建设资金。太原重工通过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收入、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收入和成本,多计拉弹泡项目自采塔筒收入、少计和跨期结转自采塔筒成本,虚增除自采塔筒外其他风电场工程业务收入、成本,少计融资租赁财务费用的方式,导致太原重工 2014 年至2018 年、2020 年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在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同时,太原重工还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针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的公司 2014 年度、2016 年度营业收入存在跨期确认情形,影响相关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和净利润,以及各期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应付账款、合同负债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据此,太原重工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此外,由于依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4 月修订)》相关规定,太原重工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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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太原重工收到的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如果太原重工没有提起行政复议,预计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不久后就会下达。
附图:太原重工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