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300376.SZ)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迎来重大进展,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易事特因财务造假行为构成证券欺诈,需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首批股民一审胜诉,为广大受损投资者点亮了维权曙光。
回溯案件,易事特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于 2023 年5月11日立案调查。2024年12月31日,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开了易事特财务造假与信息披露违规黑幕。易事特通过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其披露的 2017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投资者决策,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公正秩序。
如今,易事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一审胜诉判决已下,这为后续索赔者提供了有力参考。湖北金楚: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买入易事特,并于2023年5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均有望获得合理赔偿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Z号“”进行索赔登记。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证券索赔诉讼时效自违规行为揭露日起三年,易事特首次违规揭露日为2023年5月12日,这意味着2026年5月12日前未提起诉讼的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随着时间推进,留给投资者的有效维权时间愈发紧迫。
索赔不仅是投资者挽损的手段,更是维护证券市场公平正义的关键举措。通过对违法违规上市公司的索赔诉讼,能够对其他上市公司起到强有力的警示作用,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证券营业部盖章);3.涉案股票对账单(自首笔买入打印至今,证券营业部盖章)4. 投资者可通过公号“”进行索赔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