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先后两次遭监管局立案调查,其中一次立案调查结果已出,监管局查明ST鹏博存在连续十年财务造假、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以及隐匿重大合同的违法事实,并于2024年8月16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然而仅隔3个月,ST鹏博又再次收到监管局的《立案告知书》,同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截止目前,此次立案调查结果暂时未出。
亏损股民符合下面任一时间段,均可参与索赔;已经参与过前一次索赔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第二个时间段也可以继续再次索赔(具体的时间段要等行政处罚下达)。
依据公开信息,ST鹏博示范案件获二审胜诉判决,未处理的平行案件,后续法院会集中审理,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尽快积极索赔,争取能赶上一批处理。

部分截图
股索赔团队暂定:
1、于2024年11月18日之前买入*ST鹏博,且在2024年11月1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鹏博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2、于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之间买入ST鹏博士,且在2023年7月1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鹏博士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索赔提示: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提醒广大投*资者:索赔有时效限制,切勿错失索赔良机。
索赔材料准备:
准备好您的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对账单、
索赔可免 费从 公 众 号:股索赔团队 或者留言了解案件详情。
股索赔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