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A股跌幅王”*ST中安(600654)1月15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等文件,证监会拟责令*ST中安、中安消技术、中恒汇志改正,分别给予警告,各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
山东财经报道注意到,在过去一年,*ST中安跌幅接近70%,投资者损失惨重。

以据此索赔,初步确定可以向*ST中安、中安消技术等虚假陈述行为人索赔的条件为: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6年12月22日之前买入*ST中安股票,并在2016年12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78个交易日吃下23个跌停板
山东财经报道注意到,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的一年内,*ST中安跌幅巨大。
2016年12月22日,*ST中安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其时,*ST中安尚在停牌中。
2017年5月31日,*ST中安复牌,连续5个交易日跌停;其后*ST中安又停牌3个月,在9月中旬复牌后又是连续12个跌停才开板。
由此*ST中安成为2017年A股跌幅最大的个股——在其短暂的78个交易日中,*ST中安共吃下23个跌停板,全年累计跌幅为69.65%;其股价也由2016年末的17.43元/股跌至2017年底的5.29元/股。
*ST中安因虚假陈述给诸多股民造成的损失可以用“惨烈”二字来形容。
虚构收入导致估值虚增15亿元
山东财经报道注意到,证监会的三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基本事实是一样的。
2014年2月14日,中安消(即*ST中安,原飞乐股份,股票代码600654)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议案,决定向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安消技术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但证监会查明,中安消技术虚构2014年、2015年盈利预测和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导致*ST中安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其中中安消技术资产评估金额虚增54.46%,2013年营业收入虚增5515万元。
中安消技术将“班班通”项目计入201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分别虚构2014年度、2015年度预测收入3.42亿元、1.05亿元,导致重组置入资产评估值虚增15.57亿元,*ST中安据此虚增评估发行股份,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另外,中安消技术“智慧石拐”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虚增2013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中安消技术对以BT方式(建设-移交,是BOT模式的变换形式)承接的工程项目收入未按公允价值计量,虚增2013年度营业收入515万元。
证监会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拟决定责令*ST中安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他有责人员也拟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证监会另对涂国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山东财经报道注意到,*ST中安、中安消技术等虚假陈述造成股民惨重损失,证监会尽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
可以向*ST中安、中安消技术等虚假陈述行为人索赔的条件为: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6年12月22日之前买入*ST中安股票,并在2016年12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资料显示,2016年12月31日,*ST中安的流通盘超过七亿股,股东人数为116053户,根据股价走势,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不在少数。(段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