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因证监会立案暂停子公司上市,股民索赔预登记持续进行中
3月27日,在证监会立案后,延安必康正式公告,根据《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对于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条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分拆原则上应当满足“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要求。因立案调查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调查期间,公司将暂缓分拆子公司上市的申报工作。
说点实在话,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面对这样一个烂摊子,谁来收拾,如何保障二万多股民的合法利益,公司市值从18年最高的近500亿,一路下跌到现在的134亿,按长期持有接力计算,平均股民人均亏损144万,这么大的损失,股民跌进这个绞肉机该怎么办?
来自投盾网的消息是,2020年3月25日收盘时持有延安必康(002411)股票的投资者,有机会拨云去雾,通过法律程序挽回部分损失,具体情况可搜索“股盾网”查询。有同样情况的股民,不妨互相转告一下。有任何不明之处,也可通过“股盾网”联系本律师咨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具体在法院审理中,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