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投行业务资讯

深交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3年第34、35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北交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3年第23、24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共审议6家企业,4家获通过,2家暂缓审议。

一、

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蓝山屯河”)

司以精细化工和高端化工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链为主业,自成立以来不断筑牢产业链硬件基础,建成“BDO-PBS系列生物降解材料/PBT/PTMEG/TPEE”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产品线涵盖精细化工基础原料、生物降解材料、化工新材料以及新型节能环保建材等。

目前公司的核心产品主要涵盖精细化工基础原料、生物降解材料、化工新材料以及新型节能环保建材四种类别,具体包括1,4-丁二醇(BDO)、聚四亚甲基醚二醇(PTMEG)、PBS系列生物降解材料(PBS、PBAT、PBSA、PBS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可发性聚苯乙烯树脂(EPS)及聚氯乙烯型材(PVC型材)等产品。此外,公司还拥有少量的电石、THF、PVC管材和TPEE业务。公司BDO产能为20.8万吨/年,处于国内前列。作为最早布局生物降解材料的国内企业之一,公司拥有PBS系列生物降解材料和PBT树脂12.5万吨/年的综合产能,行业领先。发行人子公司能源公司获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称号,聚酯公司生产的PBSA全生物降解材料和PBS两项产品被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型材公司被评为工信部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材料公司被评为工信部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7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地方“双百企业”“科技示范企业”2021年改革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公司为新疆自治区唯一的标杆等级“双百企业”。IPO保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新投集团,持有公司25,218.00万股的股份,占发行人发行前总股份51%。新疆国资委直接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新投集团90.73%的股权,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新疆国资委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东新投集团、凯迪创投、自治区国投、联创永津的股权或出资份额而间接持有发行人共计61.32%的权益,对应发行人30,318.66万股股份。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合计数量为不超过16,482.33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企业关注热点产品价格下降及主要产品毛利率下滑化工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频繁,市场行情走势多变。公司主要产品BDO、PTMEG、PBAT等受行业政策利好、下游需求爆发、原材料价格变动等因素影响呈现明显波动。2022年以来,受行业整体波动和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此背景之下叠加行业上下游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也产生了较大波动。以BDO产品为例,由2022年上半年2.20万元/吨的销售均价,下滑至12月的1万元/吨左右。随着下游行业需求预期明显改善,公司BDO产品价格也从2022年12月的1万元/吨左右回升至2023年3月的1.18万元/吨左右。2022 年第二季度以来,受行业整体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下降,引起相关产品毛利率下滑,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1.89%、48.60%和 30.96%,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1.63%、48.69%和 30.66%。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如下: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研发人员的具体认定情况和认定依据,研发活动的具体内容、具体认定依据,研发投入的具体构成,研发投入形成大量可出售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将生产活动认定为研发活动的情形;(2)说明并披露 2023 年净利润是否很可能为负,相关不利影响因素是否消除。同时,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

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日顺”)是一家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及场景物流服务提供商。公司已经发展为中国第三大端到端供应链管理服务商。此外,公司也是当前市场上少有的具备覆盖采购、生产制造、线上线下流通渠道、跨境及末端用户场景服务的端到端供应链管理服务能力的企业。8,146.67万元、9,573.50万元和12,.45万元。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主要是政府产业扶持资金、产业园补贴等。涉及行政处罚、重大诉讼受到42项行政处罚,其中单笔处罚金额超过1万元及以上的15项合计251.92万元,单笔处罚金额1万元以下的27项合计3.93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存在14项尚未结案或执行完毕的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在该等诉讼中,除其中2项诉讼案件发行人作为被告外,其余案件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均作为原告诉请相对方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或赔偿责任,不涉及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被要求赔偿或履行特定义务的情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日日顺上海持有公司33,308.367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额的56.4009%,系公司控股股东。海尔集团间接控制日日顺上海,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561.83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并授予主承销商不超过前述发行股票股数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预计融资27.7063亿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企业关注热点发行人关联交易占比较高和客户集中度较高万元和915,246.45万元,占公司当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08%、52.48%和54.33%。其中,公司来自关联方海尔系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33.13%、30.60%和31.55%;毛利贡%、21.15%和17.75%。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请发行人:(1)结合与第三方同类业务的交易定价情况、关联方与第三方同类业务的交易定价情况,分析说明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的公允性;(2)说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高度依赖信息系统,结合信息系统专项核查情况说明发行人信息系统的开发和运维管理是否独立于海尔集团。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兴欣新材”)主要从事有机胺类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哌嗪系列、酰胺系列等,其中哌嗪系列产品为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85%左右,主要覆盖电子化学品、环保化学品、高分子材料、医药等应用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发展成为了行业领先的哌嗪衍生物生产商,打造了完整的哌嗪衍生物产业链,涵盖了N-羟乙基哌嗪、脱硫脱碳剂、三乙烯二胺、N-甲基哌嗪、N-乙基哌嗪等产品线,在哌嗪衍生物种类、产能及性能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六八哌嗪采购量占全球市场供应量的比重分别为26.20%、21.45%和23.12%,作为行业领先的哌嗪衍生物生产厂商,发行人占据了全球哌嗪衍生物细分市场的主要市场份额。

请。2021年11月,公司将目标瞄准了深市主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汀直接持有发行人3,250.94万股股份,通过璟丰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177.31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3,428.25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1.9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叶汀,男,中国国籍,1966年7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学工程系,本科学历。募集资金运用本次拟公开发行股数不超过2,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预计融资5.5亿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企业关注热点供应商相对集中公司的供应商相对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合计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1.48%、76.09%和78.84%,其中向诺力昂采购的金额占比分别为35.74%、29.17%和35.18%,发行人存在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境外六八哌嗪采购受限或断供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六八哌嗪的境外采购比例分别为43.59%、43.79%和50.32%,占比呈现上升趋势,境外主要供应商包括诺力昂瑞典和陶氏。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诺力昂瑞典采购的六八哌嗪来源于瑞典,向陶氏采购的六八哌嗪部分来源于美国。

四、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夏厦精密”)是一家以研发、生产和销售小模数齿轮及相关产品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电动工具齿轮、汽车齿轮、减速机及其配件、智能家居齿轮和安防齿轮等,其中,减速机配件主要指减速机中的核心部件精密齿轮。公司主要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电动工具、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机器人、智能家居、医疗器械、安防等领域。另外,公司成功拓展了关联产业链,研发生产的齿轮加工设备和耗材刀具除满足自用外,已实现对外销售。2根据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2021年,公司在小模数精密圆柱齿轮产品的全球市场占有率为1.80%,位居全球第二属于小模数齿轮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客户包括下游行业的大型跨国公司,如牧田集团、博世集团、泉峰科技、日本电产、瀚德集团、海康集团、亚萨合莱、奥仕达等。同时,公司还开拓了一批具有业务开展潜力的大型客户,如创科集团、比亚迪、舍弗勒、ABB、松下集团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宁波夏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4,274.27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91.92%,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夏爱娟、夏建敏及夏挺。夏爱娟和夏建敏两人为夫妻关系,夏挺为夏建敏、夏爱娟之子,夏建敏、夏爱娟及夏挺合计持有夏厦投资100%股权,直接控制发行人控股股东夏厦投资,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5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预计融资7.5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企业关注热点主要客户集中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统计)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71%、68.09%和57.55%,客户相对集中。其中牧田集团的销售占比分别为32.34%、30.61%和11.61%,日本电产的销售占比分别为21.06%、25.49%和22.25%,占比较高,且随着汽车齿轮业务快速发展,汽车行业客户比亚迪、舍弗勒等销售占比迅速提升。经营业绩下滑、减速机及其配件业务业绩下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6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22年,由于受到居家消费需求回落和乌克兰危机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呈现一定程度的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减速机及其配件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为6,983.92万元、11,323.40万元和9,006.40万元,毛利率分别为57.96%、62.13%和56.73%,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减速机及其配件主要客户为日本电产和海康集团,2022年由于日本电产部分产品进行更新换代,导致减速机及其配件业务销售收入下滑。

五、

烟台金润核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金润核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润股份”)主要从事防火封堵材料、防火包覆装置、非能动保护装置等被动防火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消防工程的施工及维护,产品及服务广泛应用于核电、能源、交通、电信、船舶、建筑等行业的应急防护领域。经过二十余年的经营和发展,公司现已成为国内少数具备自有知识产权且能提供符合第二代、第三代及第四代核电站防火保护要求的被动防火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2022年通过山东省“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唐忠云。唐忠云直接持有公司30.08%的股份,并通过鑫润通间接持有公司0.09%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唐忠云为公司创始人,自公司成立以来历任公司监事、执行董事、董事长,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产生重大影响。募集资金运用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980.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1,127.00万股(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企业关注热点下游应用领域、客户较为集中报告期内,公司核用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88.91%、85.53%和86.12%,占比较高,公司下游应用领域较为集中。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内核电站建设、投资单位,因国内目前核电站建设运营单位集中的现状,公司客户集中度亦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85%、91.23%和90.98%。经营业绩下滑、产品价格和毛利率下降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397.12万元、17,.52万元和18,120.9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040.86万元、5,190.76万元和4,565.50万元,经营业绩整体呈现稳中有降,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加剧、产品结构调整及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63.30%、59.03%和53.17%,毛利率逐年下降,主要系产品结构调整及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审议意见1.关于业绩下滑。(1)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大幅增长但报告期前亏损、报告期后业绩大幅下滑。(2)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主要来源于 2014、2015 年报批的核电站,2016-2018 年无新批建核电站。请发行人:(1)结合行业周期、核电站批建情况、参与客户招投标情况、发行人组织生产至确认收入的平均周期等因素,说明未来经营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2)如存在,充分揭示业绩下滑风险。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审慎发表核查意见。2.关于合作研发。(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合作研发项目的差旅费等费用支出情况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申报3.关于产能利用率与募投项目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防火封堵材料的具体构成、日产能力等详细说明并披露:(1)2019 年购入两套防火封堵材料生产设备却无法同时运行,使两套设备每年仅能发挥一半的产能相关决策的合理性。(2)设计募投项目时,未充分考虑通过改善生产空间、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运行效率,从而释放已有产能的合理性。(3)结合 2023 年营业收入新的预测情况,对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安排进行完善。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意见。

六、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宏裕包材”)是一家专业从事彩印复合包材产品、注塑产品及吹膜产品等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食品、酵母、调味品、医药等产品的包装以及医用防护服的生产。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聚焦于包装行业,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入选工业和信息部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公司塑料复合膜)十强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安琪酵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安琪酵母直接持有本公司65.00%股权。安琪酵母直接持有本公司65.00%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安琪生物直接持有安琪酵母38.06%的股权,为安琪酵母的控股股东;宜昌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安琪生物100%的股权,为安琪生物的控股股东;因此,宜昌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募集资金运用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05.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企业关注热点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业收入的比例为35.74%、30.12%和29.57%,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且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与安琪酵母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客户较为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77%、68.03%和63.11%,客户集中度较高。由于为客户定制化生产、配套服务的经营特点,公司已与下游客户建立了多年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导致公司存在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况。审议意见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年产8,000吨功能性新材料”募投项目的技术、人员储备及研发投入情况。2.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具体项目、金额、转固时点、2022年各月产能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年末集中转固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3.请发行人结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技术人员的信息披露是否准确。请保荐机构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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