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都获得了胜诉。

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长园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6年6月7日,长园集团与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6 名股东签订 《股份转让协议》,购买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园和鹰)80%股权。2016年7月28日,长园和鹰成为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自2016年8月起,长园集团将长园和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经查,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018年12月25日之间买入长园集团股票,并在2018年12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如果投资者买卖时间符合并且经过测算存在损失的,在诉讼时效内起诉的投资者也将胜诉获赔,提示投资者特别注意。


余名长园集团投资者索赔再获胜诉判决,诉讼时效最后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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